一、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我中心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巡察整改有关工作要求,研究部署巡察整改相关工作。组建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职能职责,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分管领导按期调度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市经济合作服务中心党组围绕市委第七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逐项推进整改落实,经自查自评,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9个具体问题16个细化问题,已完成整改16个;共制定整改措施36条,已完成整改措施36条。
二、 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有差距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全面系统。
(1)理论学习不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2024年学习计划,合理安排了相关学习内容,针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人才科创方面重要论述,进行了专题学习。二是严格按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学习制度要求,认真执行签到并按月公示核对。
(2)学用结合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人才科创方面重要论述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2024年第二次党组会上,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针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科创和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进行了专题学习和研讨。
2.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举措不扎实。
(3)执行营商环境月调度约谈机制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已修订《鄂尔多斯市营商环境体验官工作指引》《鄂尔多斯市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月调度季点评年考评工作方案(2024年修订稿)》,明确要求:对当月任务进度垫底的旗区、部门,由联络员进行口头约谈,月调度专报进行点名批评;连续2月任务无进展或垫底的,由科室负责人约谈,同时点对点进行函告提醒。二是联络员已对1-2月份300条任务落后的旗区进行口头约谈,《优化营商环境专报(1月份调度专报)》《优化营商环境专报(2月份调度专报)》对任务落后旗区进行了点名批评。
(4)“营商环境体验官”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进展:一是2024年2月29日,修订印发了《鄂尔多斯市营商环境体验官工作指引》《鄂尔多斯市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月调度季点评年考评工作方案(2024年修订稿)》。文件中明确要求,联络员增加调研频次,邀请体验官参加调研等活动。二是进一步扩大体验官人数和活动参与范围,2024年聘任体验官达到200人,市旗一体共同推进体验官工作,将开展座谈会、开放日、互动沙龙、现场观摩等体验官活动81场,目前已完成23场,进一步提升体验官建言献策质效。三是新修订的《鄂尔多斯市营商环境体验官工作指引》中已完善了体验官进入退出机制,明确每半年对体验官的工作态度、监督能力、作用发挥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树立优秀做法和典型案例,连续6个月不参加活动、未提出意见建议的体验官将自动退出全市营商环境体验官队伍;同时加强先进激励,在2024年全市高质量发展大会上对2名体验官进行了表彰;在4月12日召开的2024年度鄂尔多斯市营商环境体验官聘任及培训会上,对10名优秀的体验官进行了表扬奖励。
3.推动打造高质量人才科创阵地有短板。
(5)统筹推进运营模式、管理制度创新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已建立实验室需求台账。二是已协调市科技局制定出台《鄂尔多斯人才科创中心综合实验室入驻申请管理办法》,实验室已具备使用功能,有相关需求的入驻企业正在按照管理办法申请使用。
(6)服务保障还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品质提升行动中排查出的293条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已详细制定楼层巡查清单,明确专人负责,持续巡查检查楼内存在问题,并常态化盯办问题整改进度,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
4.风险防范意识不强。
(7)对保密安全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2月29日,制定印发了《鄂尔多斯市经济合作服务中心保密自查工作制度》,压实科室保密责任。二是已在中心第三次党组会研究调度保密工作,公众号经常性推送保密防范措施和保密注意事项等相关内容供全体干部学习,并已完成保密自查自评工作。
(8)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成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汇报内容。二是2024年2月29日,共制定印发8项相关制度,有效确保意识形态阵地和宣传平台的管理到位,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三是在内部刊物《鄂尔多斯营商环境信息专报》上进一步标明印刷单位、印刷数量、发送单位。
(9)订立合同要素不齐全。
整改情况:一是已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列入2024年业务学习计划。二是2024年2月29日,制定印发了《鄂尔多斯市经济合作服务中心合同“三审三校”制度》。三是与内蒙古特伦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之补充协议》。
(二)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够自觉和有力
5.履行管党治党职责不彻底。
(10)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有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已在中心第四次党组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今后定期研究此项工作。二是2024年2月29日,制定印发了《鄂尔多斯市经济合作服务中心廉政谈话制度》,确保经常性开展廉政谈话工作。2024年2月19日—22日,主要领导与全体干部一对一进行了廉政谈话。
(11)落实监督责任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月,已制定《廉政制度》和《廉政谈话计划》;2024年1月22日,派驻纪检组与市经济合作服务中心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二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市经济合作服务中心春节值班安排工作及节后返岗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并与中心纪检委员开展廉政谈话,要求其将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好做实做细。
6.财务管理不规范。
(12)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不严谨。
整改进展:一是2024年2月29日,健全完善并印发《鄂尔多斯市经济合作服务中心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严格履行项目科室负责人、办公室、具体工作人员联合验收环节,对采购流程进行细化,对履约验收环节的操作流程进行了明确。二是将政府采购相关业务知识纳入学习计划,强化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13)固定资产未入账。
整改进展:一是2024年2月29日,健全完善并印发了《鄂尔多斯市经济合作服务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二是固定资产管理由专人负责,定期向分管副主任汇报情况,已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对2023年4月通过打造党建党风廉政文化长廊项目中形成的5类固定资产,共计15290元补入固定资产账目。三是选派财务人员参加市财政局举办的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年报编报工作培训班。
7.为民服务有欠缺。
(14)推动解决体验官反馈问题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2月29日,修订完善并印发了《鄂尔多斯市营商环境体验官工作指引》《鄂尔多斯市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月调度季点评年考评工作方案(2024年修订稿)》。文件中明确要求强化督促,加大催办频次,推动解决体验官反馈问题;对超时反馈解决的部门、旗区在季度打分中扣分。二是对需长期推动解决的问题,已建立工作台账,按月进行推动,目前暂无需长期推动问题。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质效不高
8.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不严格。
(15)2022年列支办公设备购置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2月29日,健全完善并印发了《鄂尔多斯市经济合作服务中心“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二是已将《鄂尔多斯市经济合作服务中心“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列入中心学习计划,选派工作人员参加市财政局举办的财会人员培训班,原财务人员已调离工作岗位。
9.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有弱项。
(16)党建品牌创建推进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暖城·五心”先锋党建品牌、logo、内涵,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并上报机关工委报备,完成品牌打造工作。二是已在鄂尔多斯人才科创中心完善党建阵地,并在公众号、网站等多种方式进行党建品牌宣传推广,完成品牌宣传推广工作。
三、 深入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计划
一是压实责任抓整改。中心党组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把责任扛起来,带领中心各科室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二是督促问责抓整改。进一步健全完善定期督办、跟踪督办、全程督办等工作落实机制,对巡察组反馈问题不回避、不遮掩、不护短,以强有力的督责问责推动巡察整改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三是建章立制抓整改。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切实将整改工作中取得的成功做法经验化、有效举措制度化,真正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77-8589773。邮箱:ordos_ysh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