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背景
(一)问题导向。优化前,涉企执行案件存在“人难找、财难寻”的突出痛点,跨区域执行存在壁垒,执行资源配置不够科学,大量“骨头案”久拖不决,不仅影响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兑现,更制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降低市场主体司法获得感。
(二)政策依据。严格对标《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人民法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立足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聚焦执行工作堵点难点,以机制创新破解执行难题,切实履行司法保障职能。
(三)目标定位。以“切实解决执行难”为核心目标,通过创新“预交叉执行”“关联案件前置核查”“分级问责”三项机制、优化完善执行协同联动机制、推进执破融合,科学配置执行资源、打破地域壁垒,着力破解“人难找、财难寻”困境,提升执行质效,高效执结“骨头案”,打造“暖城执行”品牌,为全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二、创新做法
(一)以三个“全区首创”深化交叉执行。首创“预交叉执行”模式,推动涉华泰、欧意德公司欠薪案等1345件“钉子案”限期执结,倒逼效率提升;首创“关联案件前置核查”打破信息壁垒,发放案款前发现领款人有案件未执行完毕的,主动协助其他法院执行,杜绝“一边领钱、一边赖账”;首创“分级问责”强化责任担当,建立“差异化”的交叉执行追责制度。全市法院通过交叉执行攻克久拖不决“骨头案”1578件,执行到位金额8.82亿元。既破解了传统执行中的效率瓶颈与监管盲区,更以司法公信力为市场主体权益兑现筑牢坚实防线,让企业在公平公正的执行环境中安心经营,持续擦亮法治化营商环境“金字招牌”。
(二)以“3+3+3”模式构建协同联动执行格局。出台《“公安+法院”执行联动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形成领导小组、工作室、110应急组“三融合”,联合会议、信息传输、协同扣车“三共享”,拘传临控、响应提速、打击拒执罪“三同步”的“3+3+3”执行联动模式。建立全市法院“执行110”跨区域协作机制,破解执行难题;全区首创推广智慧执行“110”系统,组织全天24小时待命的执行专属警力,有效打击“老赖”。通过这种跨部门、全天候、智能化的协同创新,打破了地域与部门间的执行壁垒,大幅压缩“执行空转”时间,既以强力执行震慑了失信行为,更稳定了市场主体预期,为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起高效协同的司法保障体系。
(三)以“执破融合”机制激活资产处置效能。印发《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的工作指引》《开展执破融合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执破融合工作领导小组,实行执破法官混合编队,强化对债务人财产的查找力度。全市法院执行部门向市中院清算与破产合议庭移送执转破案件74件,涉及执行终本案件近800件,涉及债权标的近50亿元,移送成功进入破产清算程序74件,移送成功率100%,执破融合工作成效显著。通过程序衔接盘活沉淀资产、化解债务僵局,实现“救治企业”与“保障权益”双赢,为法治化营商环境注入持续稳定的发展动能。
三、实施成效
(一)执结效率显著提升。改革前涉企案件执结周期长、跨区域协作难,2025年通过创新机制赋能,全市法院执结涉企案件8505件,执行到位金额累计达112.22亿元,其中市中院执结涉企案件372件,执行到位金额28.90亿元。涉企案件平均执结周期较改革前压缩超40%,跨区域执行协作响应时效提速60%,实现“钉子案”“骨头案”高效执结。
(二)企业成本有效降低。推行“活封活扣”柔性执行措施,为44家企业保留生产经营关键资源,同步帮助47家企业修复信用,避免企业因失信陷入经营困境,直接减少企业信用修复、融资等衍生成本超千万元;通过专项司法服务7次,助力企业实现执行到位金额5.35亿元,大幅降低企业维权的时间与资金成本。
(三)市场活力全面激发。公平高效的执行环境有效提振市场主体投资经营信心,企业主动履行债务率较改革前提升30个百分点,市场信用环境持续向好。多家企业反馈,胜诉权益兑现周期大幅缩短,再也不用为“赢了官司拿不到钱”发愁,发展预期更稳定,也让更多企业愿意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形成了“依法履约、主动履责”的良好执行生态。
(四)社会影响广泛深远。交叉执行工作模式被评为2025法治化营商环境创优实践案例,获《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中国审判》《内蒙古日报》、内蒙古电视台等报道。执行工作专报获得市委、市委政法委和自治区高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市中院执行局被最高法评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成绩突出集体”。“暖城执行”品牌辨识度持续提升,为全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可复制样本。
四、经验启示
(一)坚持政治引领是根本方向。始终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锚定党中央决策部署,确保执行工作与高质量发展同频共振,以司法担当护航发展大局。
(二)坚持问题导向是核心路径。聚焦市场主体急难愁盼,从机制、技术、协同等多维度破解执行痛点,让改革举措精准对接企业司法需求。
(三)坚持数字赋能是关键支撑。以信息化打破信息壁垒、优化流程效率,推动执行工作从“经验驱动”向“数据驱动”转变,提升司法保障精准性与高效性。
(四)坚持刚柔并济是重要方法。既以强制手段彰显司法权威、打击失信行为,又以柔性措施传递司法温度、保障企业生存发展,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五)坚持协同共治是坚实保障。对内强化法院内部跨部门联动,对外凝聚党政机关、行业协会等多方合力,构建“上下贯通、内外协同” 工作格局,形成优化营商环境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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