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以“暖城五心”营商环境释放发展强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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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3-03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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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案例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历次全会精神,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鄂尔多斯市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自治区2025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数发〔2025〕4号),鼓励各盟市结合自身产业发展特色,打造“一盟市一特色”优化营商环境品牌要求,鄂尔多斯市倾力打造“政策最贴心、办事最省心、投资最安心、服务最暖心、生活最舒心”的“暖城五心”营商环境品牌,有效增强了企业发展活力、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二、创新做法

  (一)构建“最贴心”政策体系。颁布《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条例》、《鄂尔多斯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等多部地方性法规,出台《鄂尔多斯市人才友好型城市建设实施方案》《鄂尔多斯市助企行动方案》等一揽子政策,累计推出企业开办、项目审批、产权登记、融资信贷等领域1200余项改革措施,构建“法规+政策”双轮驱动的制度框架,全方位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营主体健康发展、稳步扩大。(二)打造“最省心”办事流程。县级“企业服务专区”在政务服务中心全域覆盖,推出“一件事一次办”服务137项。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2024年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入选国务院办公厅“高效办成一件事”13个重点事项第一批经验做法汇编。全面推行“综合一窗”受理“1+7”服务模式,全市1.4万项事项纳入“综合一窗”受理,受理率和窗口人员持证上岗率均为100%。创建内蒙古自治区首个“无证明城市”试点,311项事项384项证明材料实现“免提交”。(三)厚植“最安心”投资沃土。公布行政权力事项6526项及许可事项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等基础清单37张,积极营造良好司法环境。推行高效诉讼与审执模式,打造内蒙古自治区首家“公安+法院”执行联动工作室和“12368”诉讼服务热线集约呼叫中心,月平均在线1900小时,热线接通率和群众满意率始终保持在99%以上;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广泛运用“无纸化办案”“互联网法庭”;优化涉企案件办理,全面推行“一次受理、一窗通办、一次办好”诉讼服务模式和“快速”审执工作模式,2025年涉企案件平均审理耗时为32.3天,较去年缩短5.1天;涉企首执案件平均审理耗时56.8天,较去年缩短近10天。(四)推出“最暖心”服务举措。深化重大项目上门服务、手续集中联审,在内蒙古自治区首创“标准地+用地清单制+拿地即开工”模式,新能源装备制造项目从签约到开工压缩至1个月。组建“蓝马甲”专兼职帮代办队伍,2025年以来为全市296个新建投资项目提供1607项审批事项帮办代办服务,促进项目计划投资817.74亿元。深入实施助企纾困“十大行动”,常态化开展“我为企业找订单”等活动,累计服务企业3600余户,达成订单59万余件、金额约280亿元。在内蒙古自治区首创“暖商保”个体工商户保险保障政策,以财政出资形式引入市场化商业保险,为全市个体工商户提供“1+N”保险保障定制服务,惠及23万户个体工商户。在全区首推“远程异地评标”模式,率先实现“不见面”云端开标,为超过16万家经营主体节约交易成本6.5亿余元。推行电子保函“多元化”,实现电子担保保函、保险保函、银行保函全覆盖,累计释放企业沉淀资金137亿余元,惠及10.4万余家经营主体。(五)营造“最舒心”生活环境。大力推进人才友好型城市建设,推出“人才新政双30条”“科技新政30条”2.0版,出台《服务暖城“新市民”0477系列措施》,实施与企业家、科学家“握手”行动,建成投用西北地区单体面积最大、功能最齐全的人才科创中心,在京沪深设立人才飞地,跻身国家创新型城市,人才吸引力居全国地级市第34位。城市环境品质、生活品质、人文品质持续提升,入选全球“生物多样性魅力城市”和“自然城市”,多次蝉联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中国最具生态竞争力城市等荣誉。

  三、实施成效

  2025年12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2025年度国务院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情况的通知》(国办函〔2025〕118号),《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以“暖城五心”营商环境释放发展强动能》入选国务院典型经验做法清单,成为内蒙古自治区各盟市唯一入选案例(全国共21项)。2024年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入选国务院办公厅“高效办成一件事”13个重点事项第一批经验做法汇编。创建全区首个“无证明城市”试点,311项事项384项证明材料实现“免提交”。2025年涉企案件平均审理耗时为32.3天,较去年缩短5.1天;涉企首执案件平均审理耗时56.8天,较去年缩短近10天。全区首创“标准地+用地清单制+拿地即开工”模式,新能源装备制造项目从签约到开工压缩至1个月。开展助企活动推动达成订单59万余件、金额约280亿元。“暖商保”政策惠及23万户个体工商户。“远程异地评标”模式为超过16万家经营主体节约交易成本6.5亿余元。鄂尔多斯市先后获得全国营商环境质量十佳城市、中国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标杆城市、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城市、高质量发展营商环境最佳城市等荣誉称号。在更优营商环境的培育支撑下,经营主体数量稳步增长。全市经营主体总量达到35.9万户、同比增长7.6%,今年以来新增经营主体4万余户、同比增长2%,各类经营主体经营活力不断增强。

  四、经验启示

  (一)坚持系统集成,构建“法规政策+改革举措”双轮驱动体系。鄂尔多斯市将营商环境建设提升至立法与顶层设计高度,通过颁布多部地方性法规、出台一揽子综合政策,并配套推出1200余项具体改革措施,形成了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制度框架。这启示优化营商环境需强化法治保障与系统谋划,以“组合拳”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为经营主体提供全方位、制度化支撑。(二)坚持用户思维,推动政务服务从“可办”向“好办易办”深刻转变。聚焦企业群众办事痛点,通过全域覆盖“企业服务专区”、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创建“无证明城市”、推行“综合一窗”等举措,极大提升了办事便利度。特别是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获国家推介,体现了以“小切口”改革推动服务“大提升”的路径。启示在于,必须始终以用户满意度为导向,通过流程再造与技术创新,持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三)坚持公平高效,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环境。通过全面公开权责清单、创新“公安+法院”执行联动、加强智慧法院建设、优化涉企案件审执模式等,显著提升了司法效率与公信力,案件审理耗时明显缩短。由此可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需通过司法效能提升和权力运行公开,切实保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让投资者安心经营。(四)坚持主动服务,以模式创新助力项目落地与企业纾困。首创“标准地+用地清单制+拿地即开工”模式,组建“蓝马甲”帮代办队伍,实施“我为企业找订单”等助企行动,创新推出“暖商保”保险政策及“远程异地评标”等,均体现了从“政府端菜”到“企业点菜”、再到“政府精准喂菜”的服务理念转变。优化营商环境需变被动审批为主动服务,通过机制创新和精准施策,有效解决项目建设和企业经营中的具体难题。(五)坚持宜居宜业,以城市软实力提升汇聚发展硬资源。从人才生态与城市品质等多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通过重磅人才政策、建设高能级平台、提升生态环境与城市荣誉,显著增强了城市对人才和资本的吸引力。这表明,营商环境的竞争最终是城市综合生态的竞争,必须软硬环境兼修,以宜居促宜业,实现“营商”与“营城”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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